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读后感(汇编15篇)
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,你有什么领悟呢?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。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,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读后感,欢迎大家分享。
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读后感1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文学作品,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这本书就是其中之一。
由美国乔治·塞尔登写的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主要讲述了蟋蟀柴斯特从没想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,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,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——时代广场的地铁站。在人情冷漠的纽约,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、憨厚的亨利猫,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——男孩马利欧。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,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,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!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非常失落,它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了。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,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。
这个写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童话故事感动了我,我也非常喜欢这本书。从书中我感受到了一只蟋蟀、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的真挚感情。《星期天的早晨》、《蟋蟀的笼子》、《塔克一生的积蓄》、《中国的晚餐》······几乎每一个故事、每一个情节都带有对蟋蟀柴斯特的关心与帮助,更使书中的内容精彩、生动。令我无时无刻都能想起那些质朴浅显、真情实感的篇章。
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是不同的,《时代广 ……此处隐藏8661个字……个敌人,人生的路就会变得平坦一些。我们要用心去呵护友情,真正的友谊会是一生的无价之宝!
我喜欢这本书,因为它的故事妙趣横生,更因为这真挚的友情令人感动。
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读后感15大家一定知道“蟋蟀”吧!它是一种小小的昆虫。可在这本书中,作者向我们介绍了一只与众不同的蟋蟀,它叫“柴斯特”。
自由?快乐?出名?你会选择哪一个?柴斯特又选择了哪一个?看完文章你就知道了。
1961年的夏天,柴斯特遇到了一个“小麻烦”。
柴斯特住在康涅狄格州,它从没有想过离开这里。可是,它因为贪吃而跑进了一个野餐篮,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。在这,它认识了一只小老鼠和一只猫,还有它的主人——男孩玛利欧。一天晚上,朋友们大餐时,发现了柴斯特有超强的音乐天赋。它用自己超强的音乐天赋报答了朋友们,也帮助了玛利欧一家,这使柴特斯上了报纸头条,惊动了整个纽约!不过,柴斯特并不开心,它想念故乡的自由自在、安静安详的生活。在朋友们的帮助下,柴斯特终于回到了康涅狄格州。
那一只猫曾在书中说过:“既然柴特斯的一生是它自己的,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。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,那成名又有什么意思呢?”
是呀,出名是一件好事,但对于柴斯特来说,一天两次演唱会,不得不说累。那还不如不出名哩!
这一本书中,讲的就是我们自己,现在的小朋友都是课外班,没有时间玩耍,失去了童年的本质,让我们不快乐;想学的就学,不想学的就不学,这样才能更快乐。
柴特斯喜欢纽约,更喜欢康涅狄格州,它始终记得那里的花、草、树……什么都比不过那里的景色。“自由”早以像金子一样宝贵,柴特斯选择了自由。这本书让我们对自由的选择而感动。